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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首聽到的五月天的歌是《為愛而生》,是他們上完娛宣傳我才聽到這歌的。因為覺得這首歌很好聽啊,歌詞很有味道,找來整張專輯聽過以後就買了回家。這是我的第一張五月天。後來才知道很多完娛點唱秀的歌都是五月天的經典歌曲,像<軋車>、<志明與春嬌>跟<溫柔>。從暑期工退下來的那一個八月十九日,我愛上了五月天。

  這是一個很奇妙的經驗。因為五月天就等於音樂,所以我很快就買了他們所有的專輯跟演唱會Live CD和DVD、還有幾本他們的書--砸錢速度之快啊!很喜歡很喜歡他們,但那種喜歡的感覺跟喜歡5566不一樣;而且不像56我很快就只注意仁甫,我喜歡整個五月天:喜歡五月天幾隻相處的時候那種自然的感覺,總是互相調侃揭短或者耍冷,玩鬧之間總能看出他們十四、五年的深厚感情。他們常說,他們跟其他團體不一樣,其他團體是唱片公司為了組團而找回來的,他們是高中就認識、一起玩音樂長大的好朋友好兄弟,所以他們敢說,五月天永不解散,他們要像Rolling Stone那樣一直唱到七老八十;他們跟歌迷約定,到了那一天,只要還有歌迷肯把手中的螢光棒換成拐杖來看演唱會,他們還是會為歌迷而唱。我想五月天才是我想要的團體,一個屬於音樂的團體,音樂以外就盡情玩樂跟笑鬧,而不是像5566那樣有很重的刻意的綜藝味兒;當然,那是經紀公司的規劃:難怪56迷們都希望5566可以離開喬家。不由得感嘆一下,你們的第四張專輯啊!記得要加把勁!

  我喜歡叫阿信的全名、某信或者叫他信王子。他很優雅很有氣質,笑聲有點低沉(其他幾枚曾經開玩笑說要換一個笑聲爽朗一點的主唱),笑的時候會在嘴巴前握拳來擋住牙縫;不過曾經他也笑得很大方的,那是我看神舞幕後花絮發現的。就因為他難得大笑,所以每次他哈哈大笑而有那麼一刻忘記牙縫的時候我都會很高興。他總是有點靦腆,跟女生的互動很不自然,他說,那是因為他的感情世界很單純。他回答媒體或主持人的問題時總是會先仔細的打造文詞才說出口,做事說話總是給人家一種悠閒的感覺。他無論住在大雞腿或者出去外面巡演時住飯店都是自己一個人睡一間,而其他四隻就要兩個人一間,小S說:「阿信你好神秘哦!是不是有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從來沒有主持人或媒體「侵犯」過阿信、像「侵犯」瑪莎或怪獸那樣或者像欺負冠佑那樣,從來沒有。 他除了不看課本以外甚麼書都看,一年幾乎會看一百本書。他的文字總是像他一樣,有一份厚厚的溫暖跟一點點俏皮。 他喔,還很有才華,不管是美術設計或者是音樂又或是文字都那麼出色,我猜,他最不在行的就是舞蹈吧!他自己調侃自己說,跳舞的時候他的腰不是自己的。宣傳新書而上的那集明星老實說,團長大人爆料說,阿信在錄音的時候會跳舞,更正確說是扭動。阿信就辯解說,那是他的舞蹈老師要他持續做的,跳舞的人重拍要往上,某信驚訝的說他活了二十幾年(現在是三十幾了)才知道這個:「我們玩搖滾的重拍都習慣往下啊!」阿信小時候有點自閉,不喜歡跟別的小朋友玩,放學就跑回家看電視,而且很討厭拍照。「結果長大了以後就現世報了。」他笑說。喜歡他有些時候傻傻的,就像Final Home的成都場,他拿起水瓶對著台下幾萬個五迷說:「乾杯」還要用手機當星星;喜歡他的聲音可以同時那麼溫柔又那麼有爆發力;喜歡他眼眸笑容裡永遠的純真和孩子氣;喜歡、喜歡、喜歡……

  我總是稱怪獸為老大、怪老大或者團長大人。團長大人很帥,雖然不高;而且笑聲很口愛(我個人覺得啦 :P)笑容超耀眼,笑的時候會縮一下脖子,好可愛好可愛。私底下惡習一大堆搞得身體不好:除了不穿內褲、愛脫上衣和(我猜是)五月天裡唯一會罵髒話的,他還愛喝酒抽煙;在大雞腿工作的時候總是不刮鬍子和戴著厚重的眼鏡。雖然如此,他卻怎麼看都不像壞人。阿信說,怪獸是粗獷跟細膩撞擊出來的一個人,而且又暴力又可愛,「不過暴力的時候佔99%,哈哈!」。他工作起來很拼,是那個會坐在電腦前面把一切搞定而永遠不會主動說休息的人,「The Golden Finger,」他這麼調侃自己。學生時代怪老大是風雲人物,身兼多職、成績優異,高中跟大學聯考數學都滿分,情書如雪片般每天飛來,「阿信比較厲害啦!他引來的狂風浪蝶還引到校外去,啊哈哈哈哈……」。我喜歡看他做音樂的樣子,那麼專業那麼認真。然而他總是玩得最瘋的其中一個。他不像阿信有那麼全面的才藝,但我總是認定,他很有音樂才華,寫的曲很好聽,吉他很厲害,在演唱會上他總是沉醉在他和他的吉他的世界裡,表情裡除了專注帥氣還有一份溫柔。神舞的花絮裡,瑪莎說,怪獸是一個很矜的人,我看著怪獸笑得燦爛,忽然心頭有點酸。

  瑪莎是「小甜甜」、「莎莎公主」,當兵之前的一頭柔髮也還真的是很秀氣呢!無庸置疑地他是五月天裡最會耍嘴皮子的,有個外號叫「尖莎嘴」--「尖酸刻薄瑪莎嘴」!不過在吊兒郎噹的外表下他是很有才華的,我想他的哲學跟歷史都很厲害吧!而且聯考的時候他的英文是全台灣前一百名的!到了海外幾乎都是他跟曾經留學英國的石頭在溝通。我以為他跟女生相處的時候會很大方,至少比某信大方,可是有一集桃色蛋白質(2006-6-30 宣傳FFH)他在面對天心時的羞澀實在口愛死了!怪老大難以置信的看著瑪莎臉紅氣喘的模樣,大喊:「瑪莎,你怎麼了!」直呼認識了十四年第一次看見瑪莎害羞!我喜歡看瑪莎彈貝斯的樣子,表情很酷,尤其是他的頭髮總是隨著重拍一下下的抖動著,煞是好看!哈哈哈……我也很喜歡他抱著菜頭粿的模樣:我想會細心照顧寵物的男生,一定是個細膩的男生。瑪莎把菜頭粿打理的很好,常常替牠整理毛髮(看起來要比某信的TT整齊多了,汗一個)剪毛(不過長毛上鏡的時候還是很多)可愛的菜頭粿,五月天的地下製作人。還有一件事,我喜歡看瑪莎跳<小護士>!跳得很好看!哈哈哈……喜歡這次巡迴的每一場裡瑪莎的自彈自唱,會讓所有五迷忽然要改口叫你王子!

  石頭是五個人裡最沉穩的,大概也是話最少的。我對他的印象就是他在「你要去哪裡」的演唱會上向他的老婆求婚。他的好兄弟們唱著張雨生的<天天想你>、替他穿上禮服外套跟遞上鮮花,然後坐在舞台的一邊,屏氣凝神。大螢幕拍著狗狗,石頭在台上說了一番感性的話,台下兩萬個歌迷和石頭一起求婚:「答應他、答應他、答應他……」狗狗一點頭,全場歡呼,舞台邊的幾隻高興得跳了起來。這樣的兄弟情啊。阿信說,石頭在舞台上很有影響力,對五月天來說很重要,「快歌的時候他是瘋狂的石頭,慢歌的時候就是溫柔的石頭。」

  冠佑總被其他幾隻欺負,但無論大伙兒怎麼虧他損他,他總是笑笑的,怪獸說,冠佑真的是一個好人,一個脾氣很好的人。我對他的印象,除了他也是在演唱會上求婚(Final Home 北京場)之外,就是他實在不擅辭令!通常這句話還沒講完他就會開新的句子,一段話下來滿滿都是未完成的句子,於是就很難理解;瑪莎說,聽他講話像嗑藥一樣,哈!

  如斯的五月天,敢夢所別人不敢夢的五月天,永遠的五月天,讓我著迷的五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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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ki00w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